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
GOOD BYE LENIN! 再見列寧!(電影欣賞)
這是一部講述關於兩德合併的故事。這部片子,是一個德國人和我一起觀賞的。由於我也不曾看過,由於對於兩德合併的故事,充滿好奇與興趣。今天,兩德合併已經超過20年的時間。這個電影的故事,其實對於我們台灣人或大陸人,是有吸引力的。其故事為敘述一個東德時期的家庭,父母在孩子小時候就分居了,父親居住在西德,母親和小孩仍居住在東德。主角的母親在東德時期因故昏迷,直到兩德合併後才甦醒,但是小孩子們刻意隱瞞母親,目的使甦醒後的母親不讓其知道兩德合併後的資本主義社會。這一連串故事描述了許多很多很有趣的內容,例如:兩德合併的東德馬克和西德馬克,雖然兩德統一的匯率規定為1:1。但是,德國人和我說明當時的黑市匯率飆高1:5甚至更高(西德1塊換東德5塊或更高)。此也產生經濟民生上的通貨膨脹,東德人搶購西德商品,在電影中可以看到這樣的故事,例如其中有一幕是可口可樂和IKEA的產品出現在電影上,孩子刻意隱瞞母親詳細的故事實情。兩德合併前的資訊,也在電影中有所陳述,東德人喜歡看西德人的電視節目。從事衛星電視的安裝服務,詳細故事內容,請見此電影。關於兩德合併,也可以看我在網路上找到的參考資料。看看台灣今天,關於旺中案,關於人民幣存款的議題。似乎都可以看到所謂的資訊與金融的兩股力量。今天不論是推力,還是吸力。這兩股力量與我們台灣和大陸的社群每天息息相關。此就不多說,就讓我們欣賞這部片吧!!
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
台灣人前往東南亞的泰國與柬埔寨辦簽證的方法
關於辦理簽證,不外乎幾種方法:
1. 台灣旅行社代辦。
2. 親自在台灣找該國辦事處辦理。
3. 上網辦理電子簽證。
4. 落地簽證。
若是要合法入境欲前往的國家,還有以下三種方式。
5. 辦理APEC通行證。
6. 持有外國護照且有免簽許可。
7. 持有該國護照。
以上,除了第1項,是要找人幫忙,並且可能需要附帶付服務的費用給予代辦,這是必然的,因為對方比你熟悉如何申辦簽證,該準備怎麼文件(如像片,個人身分證件,各項影本資料,護照,簽證費用等。)這裡為何還要介紹?是要擋人財路嗎?不是的,是台灣護照現在非常好用,可以有100多個國家免簽證。(這也不是什麼新聞了!!!)。現在要靠簽證賺錢,也不好賺,有些沒有免簽證的國家,但某些部分可以允許落地簽證,落地簽證還是要申辦的,英文叫做(landing visa)只是憑台灣護照可以在當地的海關可以直接辦理。海關,何謂海關(customs),一個管理出入境的國家機關,當然不僅僅包含海,而是海陸空,都有所謂的海關,有一則新聞是關於南北韓的新聞,一個南韓知名人士,經第三地進入北韓,然後從板門店(就是南北韓的守軍駐扎地。),故意由那邊進入,當然,就被南韓的單位抓了起來,這.......算是什麼???叛國罪???哈哈哈哈!!不要笑,真的有人會這麼認為,我個人認為,這個韓國人是個人做秀,因為它是合法從南韓出境,但他沒有合法入境,故意要從板門店的兩國守軍住地闖入。當然被抓了起來。有人可能會搞不清楚,再舉一個例子,林毅夫,世界的知名的經濟分析師,目前在中國大陸。當年,他在金門當兵,從金門游到對岸,再也無法入境台灣至今。就是沒有合法出境。
再來,另外一些例子,潛逃美國或者大陸的經濟要犯,槍擊要犯,因為超過允許的停留期間,雖然合法出境,但是要回台入境時,就會面對到遭遣返的可能,因為超過該國的合法停留時間,加上本 身就是被台灣通緝的對象,除非透過非法管道入境回到台灣,但是,若被抓到,除了本身的被通緝的案在身之外,還有非法入境。也之所以一些美國的一些特務動作片好看,就是在此,在非本國觸犯了當地法律,若找到當地的美國大使館,就有法律的保護。電影最後也都有美好的ending。
總而言之,合法出境=合法入境。 一抵一銷,才不會觸及問題。怎麼樣不會誤觸地雷禁區,這就有一些注意之處。
1. 台灣旅行社代辦。
2. 親自在台灣找該國辦事處辦理。
3. 上網辦理電子簽證。
4. 落地簽證。
若是要合法入境欲前往的國家,還有以下三種方式。
5. 辦理APEC通行證。
6. 持有外國護照且有免簽許可。
7. 持有該國護照。
以上,除了第1項,是要找人幫忙,並且可能需要附帶付服務的費用給予代辦,這是必然的,因為對方比你熟悉如何申辦簽證,該準備怎麼文件(如像片,個人身分證件,各項影本資料,護照,簽證費用等。)這裡為何還要介紹?是要擋人財路嗎?不是的,是台灣護照現在非常好用,可以有100多個國家免簽證。(這也不是什麼新聞了!!!)。現在要靠簽證賺錢,也不好賺,有些沒有免簽證的國家,但某些部分可以允許落地簽證,落地簽證還是要申辦的,英文叫做(landing visa)只是憑台灣護照可以在當地的海關可以直接辦理。海關,何謂海關(customs),一個管理出入境的國家機關,當然不僅僅包含海,而是海陸空,都有所謂的海關,有一則新聞是關於南北韓的新聞,一個南韓知名人士,經第三地進入北韓,然後從板門店(就是南北韓的守軍駐扎地。),故意由那邊進入,當然,就被南韓的單位抓了起來,這.......算是什麼???叛國罪???哈哈哈哈!!不要笑,真的有人會這麼認為,我個人認為,這個韓國人是個人做秀,因為它是合法從南韓出境,但他沒有合法入境,故意要從板門店的兩國守軍住地闖入。當然被抓了起來。有人可能會搞不清楚,再舉一個例子,林毅夫,世界的知名的經濟分析師,目前在中國大陸。當年,他在金門當兵,從金門游到對岸,再也無法入境台灣至今。就是沒有合法出境。
再來,另外一些例子,潛逃美國或者大陸的經濟要犯,槍擊要犯,因為超過允許的停留期間,雖然合法出境,但是要回台入境時,就會面對到遭遣返的可能,因為超過該國的合法停留時間,加上本 身就是被台灣通緝的對象,除非透過非法管道入境回到台灣,但是,若被抓到,除了本身的被通緝的案在身之外,還有非法入境。也之所以一些美國的一些特務動作片好看,就是在此,在非本國觸犯了當地法律,若找到當地的美國大使館,就有法律的保護。電影最後也都有美好的ending。
總而言之,合法出境=合法入境。 一抵一銷,才不會觸及問題。怎麼樣不會誤觸地雷禁區,這就有一些注意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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